教師校內墮樓死因研訊 東華主任指曾囑咐校長留意死者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1/05 15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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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華三院小學學務主任周志堅今於死因裁判法庭作供。(陳國峰攝)

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於2019年在校內墮樓身亡,死因研訊今(5日)續。東華三院小學學務主任供稱,事發前一天曾與死者會面,他首先致電時任校長核實死者身份,會面時死者曾透露校長常不讓她說話。主任稱及後致電校長及囑咐對方留意死者情緒等,他承認處理實名投訴時,被投訴人的確有機會知道投訴人的身份。

死者林麗棠(48歲)於2019年3月6日墮樓身亡,事發前一天曾接見死者的東華三院小學學務主任周志堅今作供,他指於2018年12月入職,負責管理14所小學,2019年3月5日下午3時接見過死者,當時因總主任離港工作,故由他代為接見。

周憶述,他得知死者是李東海小學老師,但他認為要核實死者身分,以及索取背景資料,故致電時任校長羅婉儀,詢問是否有任何特別事情發生,羅指死者感不開心而請假。

通話結束後,周與死者會面,在場亦有職員作會面紀錄。周指死者談到處理圖書活動時出問題,羅認為她處理不當,她感不開心,而羅「唔係好俾佢講嘢」,不像上一任校長般願意讓她表達,死者又稱羅曾質問她「適唔適合喺度做」。周形容死者表現不開心,但談到以繪本教學進行生命教育時則曾展現笑容。

死者在對話中又透露她患有情緒病,周故建議死者見其精神科醫生,以及與其胞妹傾談,死者離開前更謂「多謝你嘅時間,喺學校校長唔聽我講嘢」。周指當時死者情緒穩定,遂安排職員陪同她離開。周隨即致電羅,稱死者情緒差,囑咐對方翌日上課時多加留意,希望為死者解決問題。

時任校長羅婉儀今續出席死因裁判法庭聆訊。陳國峰攝

周解釋,他當時沒有想過死者的說話屬於投訴,認為是行政工作上的小問題,事件並不複雜,故與校長直接溝通是正常做法。

死者家屬代表律師則問及,他與死者的會面是否應該保密處理。周坦言當時不清楚投訴程序,只知道有老師要見他,死者亦無表示要投訴,故僅以支持老師的態度處理。

律師又質疑周致電羅的決定,指他大可翻查東華三院檔案,周承認可以翻查學校資料,但強調想索取死者背景資料才進行會面。律師又問到,有否向死者索取職員證,周則指他不知道有職員證。

死者家屬律師指出,聽完死者一番說話後,應知道內容是投訴,應該保密。周激動地反問「你依家話我冇保密?」並強調死者聽到他説事後會通知校長,死者首肯,並無表示不願意。

律師又指,死者當時作出的是實名投訴,會面過程卻顯示,被投訴人有機會會知道投訴人的身份。周直言「會㗎」,但對於投訴制度無法保障老師,周則指不會如此籠統評論。周另同意,若老師作出匿名投訴,一般不會獲得處理,除非事態嚴重。聆訊明(6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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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